《招标投标法》修改意见座谈会召开 专家齐聚为缆业建言献策

2021-05-13 管理员 阅读 348

【电缆网讯】在国家发改委为《招标投标法》和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公开征求意见之际,由中国价格协会线缆价格分会、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联合主办的关于《招标投标法》修改意见座谈会于9月19日下午在北京百富怡大酒店召开。招标投标法律专家和线缆行业各领域专家齐聚一堂,为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线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。


中国价格协会会长兼线缆价格分会会长陈峻,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执行会长黄解平,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、全国招投标领域著名法律顾问刘营,辽宁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会长胡东恒,中国价格协会会长会员部主任吕洋,线缆价格分会副会长范解元、秘书长柏广森,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秘书长韩延成,天津市工商联线缆商会秘书长张银轩、副秘书长刘波,中国质量报运营中心主任徐建华等专家和领导参加了本次座谈会。

远东电缆有限公司、圣安电缆有限公司、江苏中利集团、江苏赛德电气有限公司、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佰策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。电缆网作为媒体支持单位出席本次座谈会。

前事不忘后事之师。黄解平指出,西安地铁3号线电缆质量事件应当成为线缆行业发展的一次“警钟”和转折,希望借此让行业的发展走上良性道路。可以看出,西安地铁“问题电缆”事件,很大程度上是目前招投标过程中一味追求“低价中标”的不正常现象下发生的。在实际采购工作中,因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的合同违约、以次充好等现象时而发生,甚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。此次国家发改委为《招标投标法》和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公开征求意见正是线缆行业建言献策的好机会,我们要抓住机遇,推动完善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,营造“公平、公正”的市场竞争氛围,努力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方法,实施技术、质量、服务、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,推动“拼价格”向“拼质量”转变。

陈峻表示,大家反映的产品采购低价中标的现象,实际上指的是评标时采用“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”。这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种重要评标方法,也是国际上确定中标人的通行做法。现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,对于“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”的适用是有明确规定的,只不过这一评标方法经常被滥用和错误使用,导致出现一系列的问题。今后应该依法严格限定“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”的适用范围。针对滥用、不当使用“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”的问题,应该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类评价方法的运用,建议在修订招标投标法中,实施全过程的监管。此外,要加强监督执法,严格质量监管,落实责任追究,强化落实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制,明确中标人应当对产品质量负总责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,将生产提供劣质产品者纳入失信名单,实行联合惩戒,加大企业违法成本。

刘营从法律方面对《招标投标法》及修改意见进行了解读,提出了“向立法部门建议如何维护线缆行业投标人的利益”“鼓励守法经营,鼓励诚信管理,加大企业违法成本”、“如何增加确定低于成本价等评判细则”、“明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”等一系列建议,切实有效地帮助大家利用法律知识为线缆行业诊脉。

座谈会上,与会人员就《招标投标法》修改意见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大家对最低价中标、违法成本太低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、综合评估法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,希望能够祛除“最低价中标”、 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顽疾,为促进线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。